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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当前的位置:商标分类>第十二类 运输工具、运载工具零部件
第十二类主要包括运载工具,陆、空、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。
本类尤其包括:
——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撃;
——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;
——气垫船;
——遥控运载工具(非玩具);
——运载工具部件,例如:保险杠,挡风玻璃,方向盘,轮胎以及履带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铁路用金属材料(第六类);
——非陆地车辆用马达、引擎、联结器和传动机件(第七类);
——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,例如:马达和引擎用启动器、消音器和汽缸(第七类);
—橡胶履带(履带式建筑工程机械、采矿机械、农业机械和其他重型机械的部件)(第七类);
——幼儿用三轮脚踏车和滑板车(玩具)(第二十八类);
——某些特殊的非运输用运载工具或带轮装置,例如:自推进式道路清扫机械(第七类),消防车 (第九类),有小脚轮的茶具台(第二十类);
某些运载工具部件,例如:运载工具用电池、里程记录仪和收音机(第九类),汽车及自行车 用灯(第十一类),汽车用脚垫(第二十七类)。
(一)
架空运输设备120004,缆绳运输车辆120051,浇铸用车120067,铁水包用车120067,电动运载工 具120110,运送滑雪者上山的滑雪缆车120170,吊椅缆车120180,绳缆运输装置和设备120188,轨道 缆车120189,缆车120190,高架缆车120190,遥控运载工具(非玩具)120257
1.本类似群与1211类似;
2.跨类似群保护商品:电动运载工具(1201, 1202, 1204第(一)部分,1205, 1210),遥控 运载工具(非玩具)(1201, 1202, 1205, 1209, 1210)。